台灣懷生相信動物協會 - 以科學方法大規模結紮浪犬/放養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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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動態

狗狗走失了,怎麼辦?

8/12/2018

 
相信動物的好朋友Sena Huang分享了搜尋走失犬的經驗
我們將之整理出來,希望所有走失的孩子,都能順利回家

抓緊時間,善用資源

1. 走失後6-8小時以內,要有人守著: 家裡、一起去上班的公司、常一起去的店家、美容、親友家等等地點。
​    避免狗狗回來了,門沒開,又離開。
2. 剛失蹤,立刻去附近派出所、店家住戶 (騎樓畫面) ,調閱監視器,沿線追蹤。若非剛失蹤,調閱監視器做為之後確認訊息之用即可。
3. 準備與失蹤當日最像的照片數張 (如項圈、配件等),存手機、做成傳單等等。
4. 傳單內容 (紙本、Line轉貼用):
  • 照片
  • 失蹤日期
  • 失蹤地點
  • 狗聽得懂的名字
  • 狗特徵
  • 聯絡人的電話、Line ID、搜尋粉絲頁 (後述)
圖片
5. 成立臉書粉絲專頁,貼文,並隨時更新。
圖片
粉絲頁訊息更新範例
圖片
根據回報訊息判斷出沒範圍
6. 協尋訊息,有效率傳播
    A. 臉書專頁貼文:​​
  • 當地臉書社團 (例:永和人)
  • 當地臉書粉絲頁
  • 各種貓狗走失協尋粉絲頁
  • ​連繫當地動保團體,動保團體轉知附近愛心爸媽,餵養時幫忙留意 (狗晚上可能會混入浪犬群)
​   加速訊息傳播,粉絲頁貼文 買臉書廣告!!!
    B. 電子傳單: Line 群組
    C. 大量紙本傳單:
​    狗可能出現區域的
  • 駐點單位:派出所、警衛室、動物醫院、寵物美容、停車場保全等等...。凡有輪班單位,留下紙本,讓對方可以轉交下班輪值者。
  • 容易注意到外面環境的人:遛狗的人、攤販、發DM的人、舉牌人、募款團體等等....
  • 附近住戶:里長辦公室、宮廟、塞住宅信箱
  • 收容所
​   註:臨時紙本傳單不夠,可打開電子傳單,請對方用手機拍下

找狗策略

1. 地圖:
在地圖上標出被回報的時間地點,根據地形或路段的特徵,推估狗狗可能移動的方向。
(圖為追緝小白時使用的地圖,標示為被回報出現的時間地點,左下角綠色為小白的家。)
圖片
2. 需要汽車、機車並行。看到狗若不給抓,不要驚嚇到他,跟著他讓他慢慢走到沒力,或請主人來帶即可。避免因為驚嚇而跑走,或被車撞到。
3. 用監視器畫面確認回報訊息正確與否,避免浪費時間在錯誤方向。(對很多人來說,狗都長得一樣)
4. 如果確定他在某區出沒,但就是找不到他,大量擺放有你們家(或是他熟悉)氣味的東西,把他留在那個區域,不要讓他離開,增加你找到他的機會。例如:停車場、公園某處、小菜園、工地、廢棄屋子等等。
5. ​手上剛好沒傳單,可以把存在手機的傳單照片請對方翻拍。

狗的行為

1. ​6-8小時內,因牠體力未用盡,應該會努力想回家,”通常”不會太遠,也比較容易被人看到,此為黃金期。
2. ​狗的移動速度: 中型犬快步可達3公里/小時以上。
3. 狗找回家的路的邏輯:
  • 事實:狗常找不到回家的路
  • 走失的狗通常是在對照「像家/家人/家裡的車的畫面」中疑惑追逐,所以有的狗被找到時已經離家很遠了,可是他卻停留在很像他常去(或很像他家)的地方。
  • 氣味:可以讓狗停留在附近或跟隨,但大部分的狗無法依據氣味找到家
4. 走失犬的移動路徑因素:

    a. 背景
  • 本是野外浪犬,走失後,因移動速度快又遠,可自行覓食,不易被目擊,也可能躲到與原生環境相似處
  • 放養犬或從小與其他狗群長大,可能會跟著狗群走,如到河濱等等

    b. 結紮與否:如未紮公狗因母狗發情走失,可能兩三天後,才會”清醒”過來。

    c. 個性
  • 親人、不會謀生:容易被攔住
  • 平常常出現於熱鬧地方、社會化程度高:可能往人多的地方去或找店家去

    d. 走失情境:例如被鞭炮、車禍等驚嚇逃竄:當下逃竄距離可能就達1公里,等到清醒過來,可能已經離家很遠。即使在家附近走丟,也不一定還會在附近。

    e. 地形:例如直線路段
  • 河濱公園/自行車道/橋: 八里到三重、內湖到大稻埕、社子島到公館、萬華到永和等等
  • 快速道路、高速公路下沿著跑
  • 市區大馬路:沿忠孝東路台北大橫走
最壞的結果:若狗狗已身亡,打1999或問清潔隊可知道是否有通報。

過了黃金期也不代表找不到狗狗了,只是會比較辛苦,請盡力幫助他找到回家的路!

透過結紮計畫,達到浪犬減量的關鍵三要素

7/9/2018

 



  • 政府支持/重視進度表
  • 大規模高密度/70-80%結紮率
  • ​事先族群調查/事後成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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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2016/06/07早晨,一場立委召開的『收容動物「零安樂死」政策停看聽』公聽會,相信動物的靈魂人物郭璇說了什麼:
​

  去年初的時候我跟我的夥伴出國走了一趟,參加了一個國際犬隻族群管理研討會,在會議上認識了世界各地的動保團體。我們甚至實地走訪了十幾個國家看了其他國家的動保政策。分享幾個成功的案例及數據:
​

  斯里蘭卡的首都可倫坡,他們其實花了五年的時間把浪犬結紮比例提升到80%,族群從原本18%的成長,變成9%的減少。原本狂犬病案例一年會有38件,過去數十年來都如此,但是2012年降到每年只有兩件。

  另一個案例是保加利亞的首都Sofia,他們在2008年國家修法規定零安樂死同時TNvR入法,之後他們在2008-2015年把整個都市的流浪犬結紮比例提升至70%,2007年全市的普查,流浪犬有11,124隻,到2015年降低為3,844隻;2013年民眾通報流浪犬的數量6,136件,到2015年通報的數量降低為4,815件。這些是我們看到的眾多成功案例裡其中兩個城市。

  稍微講一下這些城市是怎麼達到成功的,其實他們都是進行大規模高密度的結紮,甚至他們自己本身都是用軍事行動來描述他們的節育計畫。他們的節育計畫針對沒有主人的野犬進行TNR,但是另外一個更重要的是:針對有模糊飼主責任的放養犬,他們是以軍事行動的模式進行普查,挨家挨戶地搜出沒有結紮的放養犬,請飼主帶去結紮、打晶片、打疫苗,用這樣的方式確保足夠的結紮比例。

  這些團體在執行一個犬隻族群管理計畫時非常重視進度表,因此他們在計畫開始前一定會做完善的族群調查。例如:已經開始在曼谷做的大規模結紮計畫,他們就事先族群調查確定全曼谷市的流浪犬有64,000隻。那他們預計一年要結紮8,000隻,希望在七年之內可以達到80%的結紮比例。也根據一年要結紮8,000隻的數量,算出他們需要12個獸醫師加24個捕犬員。

  希望這些軍事行動般的高密度結紮、事先族群調查,及注重結紮比例是台灣接下來可以做到的。

這夾雜眾多重要訊息的三分鐘,也是相信動物的信念及目標。

討論流浪動物問題前的第一道學問:流浪狗有三種

7/9/2018

 
流浪動物的主要來源有三種。
​

相信動物強烈主張,針對不同來源的浪犬,應採不同政策對應,多管齊下!
來源分類
說明
對策
棄/走失犬
Abandoned dogs
通常親人,容易再被撿拾及捕捉,難以在街頭存續產生族群。
飼主責任教育
放養犬
Roaming dogs
郊區鄉村主要飼養型態,有主但自由行動,通常沒結紮,又名「人間自走浪浪製造機」。
結紮 (家戶訪查)
野犬
Feral dogs
在街頭出生長大、不親人類的犬隻。渾身街頭生存秘技,用高出生率抵銷高死亡率。
結紮 (TNvR)
​註:家戶訪查又稱「跑村」!指的是在郊區鄉村逐戶拜訪,找出沒有結紮的放養犬,協助飼主帶去結紮,搭配寵物登記會更好!

就像是治療疾病必須先找到病因才能對症下藥一樣。想要全盤性的解決流浪動物族群過剩問題,我們必須先了解街頭浪犬的來源,哪一種來源多、哪一種來源少,才知道在什麼地區該提升哪一種政策的強度,才能把有限的資源做最妥善的規劃,發揮最大效能。

試想:在一個路上充滿無主野犬的國家執意只想推行飼主責任,卻從不正視街頭不斷繁衍不停生生死死的浪犬族群,是多麼不切實際的幻想?

又,在一個街上若有狗,來源都是棄/走失犬的地方卻要做TNvR,又是多麼地無濟於事。


想要找到台灣做法,我們必須先知道台灣浪犬的「來源」比例。
為了證明這件事情,相信動物從2015開始為捕捉到的動物來源建檔!
也會在各年年報中,與大家分享​!

2017年度 大封大浪 獲捐款名錄

5/1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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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助紮計畫 - 大封大浪

2/9/2018

 
圖片
待助浪浪還有
隻
紅包還缺
個
資金缺口還有
元
數據更新日: 2018/5/10 03:00
狗年到,幫狗狗!新年來發紅包給狗兒!
​你願意分享你的幸運,幫助這些流浪犬結紮嗎?


​

「相信動物」的【大封大浪】募資計畫又要開跑了!​
​  2017年我們在北北基桃,共結紮了1912隻狗、55隻貓,腳步一刻不敢停歇。
  這些結紮的動物,除了台北市能夠補助手術費及術後照顧費用之外,其他地方政府則是補助狀況不一,桃園更是完全無補助。我們無法因為政府的補助與否而遲疑或放慢速度,但紮越多資金缺口越大,會造成協會未來結紮工作上的許多困難。
我們邀請您,一起加入資助浪浪的結紮計畫 -【大封大浪】
​ 助紮步驟
  1. 下方相簿中皆為「未受政府補助結紮的浪浪」
  2. 記下想助紮的浪浪編號,及幾個紅包 (一個紅包 = 1000 元)
  3. 按下[去發助紮紅包]鈕,前往捐款頁面
  4. 捐款後,請填寫捐款回報單(在捐款頁下方),指定用途勾選【大封大浪】,並於下方[說明欄]填寫想助紮的浪浪編號及分配的紅包!
     (如:捐助5個紅包,共5000元,[說明欄]填寫「浪浪A:3紅包,浪浪B::2紅包」
    *或是只勾選【大封大浪】專案,由相信動物主動分配給浪浪們,也可以唷!
  5. 我們將在確定收到捐款後修改動物照片下方的說明,並在2018年回饋該動物的近況給助紮者喔!
 
 助紮需求
  • 每隻母浪犬需要2個紅包 = 2000 元 (32隻)
    每隻母浪貓需要1.5個紅包 = 1500 元 (2隻)
    每隻公浪犬/貓需要1個紅包 = 1000 元 (1隻)
  • 因已有善心人士資助部分母浪犬,已獲部分協助的母浪犬只需1個紅包 = 1000 元 (197隻)​           
相信動物感謝你!
去發助紮紅包


​等待助紮紅包的浪浪們

照片文字說明為: 動物編號/捕捉地區/性別/手術日期/需要紅包數
謝謝你們!已獲得紅包的浪浪(232隻)
去發助紮紅包

對於在山區執行TNR的想法

11/23/2016

 
        日前懷生社粉專上一篇文章 “慶賀:台北某山區100%絕育計劃成功 ”,引起了一些討論的聲音。(原文連結:https://goo.gl/RyD1lr)特此撰文一篇一併整理我們對此議題的想法。文中許多論述牽涉到長年實務經驗累積的知能,透過網路以及文字不可能徹底傳達,往後恕不一一回覆而淪為文字辯論。

1. 基於維護野生動物的生存權,山區到底該不該有流浪犬?
        生命沒有貴賤之分,這是我們一直以來的信念。狗群移入山區,影響到野生動物的生存,這是人類不斷擴張生活空間帶來的惡果之一,我們也認同人類應該為此負責,就如同人類應該要為犬貓在人類社會上不斷被虐待屠殺的現況而負責一樣。因此,若拋開一切現實考量,我們非常贊同流浪狗應該完全撤出野生動物的生
活區塊,以降低野生動物的生存壓迫。

2. 野生動物跟流浪犬的生命孰輕孰重?
        “讓流浪犬撤出山區”這個目標,一旦回到現實考量,馬上就要面臨兩個問題:“要如何把流浪犬撤走?”以及”撤走的流浪犬要怎麼處理?” 在考量這兩件事時,背後的道德難題卻是:“我們有沒有辦法接受為了維護野生動物的生命而去主動傷害流浪犬?”
        這個問題的答案因人而異,我們沒有辦法以團體的立場回答。我們目前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行動的本身是在傷害、加害某些動物,即使背後的動機是為了保護其他動物,還是很難讓大多數的志工樂意為之、持之以恆、熱血投入。因此,直接透過撲殺的方式,或者是透過品質不佳的終生收容的方式來淨空山區犬隻的計畫,是我們難以參與的,這類作法也會因為缺乏前線志工的支持而難以運作。

3. 要怎麼樣可以讓山區沒有流浪犬/減少流浪犬?
        基於前一段的討論,這一部份不考慮會直接傷害流浪狗的做法。

這裡比較四個做法:
方法一:隨機濫捕
方法二:TNR
方法三:計畫性全面捕捉移除
方法四: 設立圍牆+計畫性全面捕捉移除

        台灣的許多山區都充滿著流浪犬,這些山區的犬隻多半是在山上出生的,非常機警怕人,再加上山區的地形險峻,山區犬隻捕捉非常困難。例如台北市動保處在陽明山國家公園的捕犬數量,往往整整一年只有個位數,但是公園內的狗群卻有幾百隻,這數字就可以見得傳統的由公家機關執行的隨機濫捕的方式(方法一:隨機濫捕),完全無力控制山區狗群。值得注意的是,其實傳統捕犬政策的初衷確實是將狗全部抓走,然而實行數十年來,犬隻淨空或減量都只是幻想,隨機濫捕才是捕犬政策的現實狀況。
        另外一個做法,就是跟原本就在餵養當地狗群的人配合進行TNR(方法二:TNR)。即使是這樣,難度還是不低。我們原文的那個台北山區,前後結紮母犬近四十隻,加上公犬,整座山有上百隻狗,花去了兩年多,才終於將最難抓的母狗一一逮捕到案,終止繁殖。然而雖然困難辛苦,山上的狗群由原來每一兩個月就一兩窩幼犬出現,狗群週期性的暴增、慢慢擴散棲息地,到後來全數結紮之後趨於穩定。至少目前觀察下來,TNR的效果是遠遠勝過原來由公家機關執行的隨機濫捕。而我們觀察到這樣的效果的例子其實比比皆是,也不僅止這個山區。
        然而,TNR的確無法讓狗立即消失,因此若考量對野生動物的影響以及山區犬隻淨空的目標,TNR的效果也依然差強人意。那有沒有可能,依然是由當地餵養狗群的人以及TNR志工出面有計畫的捕犬,但是抓到的狗就不要放回來呢?用這樣的方式來減少狗群(姑且不討論狗抓到之後怎麼辦)?(方法三:計畫性全面捕捉移除)根據我們多年捕犬的經驗,即使我們有能力也有毅力抓到很多極難抓的狗,如果要請我們把一座山的狗都抓光光,我們還是覺得非常困難。困難點在於,山區是開放的空間,既有的狗被大量抓走之後,新的狗勢必會慢慢移入。除非設立圍牆,讓外圍的狗無法再移入山區(方法四:設立圍牆+計畫性全面捕捉移除),不然做到山區犬隻淨空,幾乎是不可能的。這裡的圍牆包括硬體和軟體,硬體圍牆指的是堅固堪用的實體圍牆,軟體圍牆指的是棄養管控。如果不設立圍牆,在舊狗抓走、新狗移入(以及可能繁殖)的一來一往之間,我們根本無法確定方法三的計畫性捕捉移除,會勝過方法二的TNR。

        總結這個問題:唯有方法四的設立圍牆防止新狗進入,把既有犬隻全數移除的做法才有可能達到犬隻淨空。如果無法設立圍牆,則 方法二的TNR的方式勢必好過方法一的隨機濫捕,但是方法三的計畫性捕捉移除和方法二的TNR兩者間哪個比較有效,則需要實作證明。

4. 山區犬隻淨空的計畫該怎麼落實?
       依照上一段的討論,最有效的方法是方法四:設立圍牆+計畫性捕捉移除。但是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短期內我們真的有可能在陽明山國家公園周遭設立防堵犬隻進入的圍牆嗎?這需要國家投入大量預算,可行性低。
如果要實施方法三:計畫性全面捕捉移除,則有許多事情必須到位。第一,尋覓或打造良好的長期收容犬隻的空間。第二,將山區犬隻有計劃地全數抓走,這項工作依山區大小可能要花費數年。第三,因為沒有圍牆防堵新狗移入,山區外圍的TNR或者放養家犬結紮要徹底執行。第四,要有人員持續追蹤永續守望,一發現新狗進入就要儘快捕捉,以免新狗一旦進駐繁殖之後,狗群數目又快速回升。

       由上述條件可見得,方法三在犬隻數量管控上,即使比TNR更加理想,但是單一地點耗費的資源人力卻是TNR的數倍。這是一套針對希望犬隻淨空的特定區域的高密度集中資源的做法,因此特定區域的選擇一定要嚴謹,不然勢必因為資源不足而流於空談。以台北市為例,光是商擬陽明山國家公園園區內的計畫性捕捉移除的方案,目前就還是沒有團體有辦法出面承攬。而就實務考量上來講,其他淺山區塊就更不可能考慮用這個做法,而以TNR為最可行方法下的最佳解。

        我們同意要完善處理部分山區的流浪犬問題,光是執行TNR是不理想。但是以台北市為例,要在陽明山進行犬隻淨空計畫所需的人力物力,應已足夠完成超過半數的台北市犬隻結紮。尤其犬隻淨空計畫牽涉到長期收容,經營一個狗場就能耗去一個人的半輩子,或是用掉一個團體大半的資源。若以徹底改善流浪動物問題為長遠目標,我們會選擇先處理所需資源密度相對低的其他地區,而暫不介入陽明山的狀況。

5. 究竟山區該不該做TNR?
       撇開上述的一切論述及假設,台灣任何一處山區的現況大概只有下面兩種:
第一,公部門隨機濫捕。
第二,志工進行TNR+公部門隨機濫捕。
前者與後者,山上都會有狗存在。但是後者會讓山上的狗數量比較少以及比較穩定。
如果說山上不該做TNR,那依現況,那座山的狀況就會回到只有公部門無力的隨機濫捕,狗不斷繁殖擴大族群。

        進行TNR的人,是在現有資源下,為控制犬隻數量做了最大的努力。不做TNR,山上的狗也不會消失,只是會到無效濫捕的原始狀態而已。
(實際上,由於山區捕犬困難,光是台北市來說,目前沒有做TNR而犬隻不斷繁殖的山區就佔了大多數。)
基於實務考量,我們沒有辦法下“山區不該做TNR”這樣的評論。山區有狗不是TNR的原罪, TNR只是一個降低犬隻數量的手段而已。按此處以編輯.

針對台大生虐殺貓案聲明

11/22/2016

 
​        近日因為台大學生陳皓揚虐殺貓事件,我們的粉專上有不少朋友前來關切指教。相較於六年前的台大學生李念龍虐殺貓事件,我們感覺這次事件關注的人更多,力量也更大了。雖然層出不窮的動物虐待案件令人傷心無奈,但是經此事件看到國內動保意識持續凝聚,也令我們感到安慰。

        2008年底,台大懷生社察覺校園內出現一連串虐貓案件,當時歷經了數個月,才查明兇手,以及終於在各方協助施壓下讓刑警受理此案。這次的案件進展很快,目前兇手已經認罪而且受害貓遺體已尋獲,也已經有包括議員的各方力量來監督主導事情發展,現在台大懷生社可以著力的地方並不明顯。

        我們目前認為最必要的,是向大家分享我們當年協助處理台大生李念龍連續虐貓案的經驗,提出我們認為當年最終還是無法讓犯人坐牢的重要原因,希望可以對此事件有幫助。我們也會設法將此訊息傳達給目前主導事件發展的人士。

        李念龍案,一審判定虐殺三隻貓,三案合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因為刑期一年以上,不得易科罰金。二審改判定其中兩貓證據不足無法定罪,最後判六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三十六萬元。
當年我們一路走過整個法律程序,一審時皆出庭旁聽,二審改判時眾人都非常憤怒。但是後來仔細檢討,我們發現證據不足的判決結果其實並不意外。

        那時候被認定證據不足的兩隻貓,一隻名為「國慶」,另一隻貓名為「琥珀」,兩隻貓都傷重垂死被丟棄在台大校園,李念龍都曾透過網路偽裝關心貓的民眾來請求他人救援二貓,二貓的送養人也都有出面指認李念龍將貓領養。

        國慶的遺體剛好留在獸醫系的冰櫃中,但是案件開始偵查時已經事隔多月,解剖檢驗不易,而且當年台灣並沒有任何動物法醫。琥珀遺體在偵查開始時則早已經火化。
唯一成案的是「妹妹」,李念龍的前女友出庭指認,親眼見到李將這隻貓殺死。除此之外,有一些兩人之前的網路通聯記錄做為佐證。

        以上幾乎是上述三案全部的證據,實際上我們認為受害貓可能不下數十隻,有的發現過遺體、有的有人聽過李念龍的宿舍房內傳來貓慘叫、有的是送養人指認貓送出後下落不明,但是都沒有聽到持續偵辦的消息。
其實我們並不確定,若是殺人案件,國慶與琥珀兩案這樣的證據足以成案嗎?我們沒有法律專長,不知道此問題確切答案。然而我們可以想見的是,此事若是殺人案件,蒐證鑑識等資源勢必會更加充足,偵辦會更加積極,成案的可能性也會提高。

        畢竟上了法庭,講求的是證據。我們認為,如果動物保護法的刑法部分要能發揮效果,要求蒐證鑑識以及動物法醫的資源到位,應是訴求一大重點。畢竟動物案件非傳統刑案,在人類生命高於動物的普遍價值觀下,定罪難度已經較高,如果證據不足則阻礙更大。

        這次台大學生陳皓揚虐殺貓事件,應是近年類似案件中證據最充分的。而我們認為目前公部門能分配來動物案件的偵查資源勢必較不足,無論如何,應請求有刑案經驗的律師趁早介入,給予實質上的建議,確保此案能夠順利定罪。另外,未來也可依據此案偵查的模式,提供往後遇到類似案件的團體或個人,讓大家更知道處理的重點。

        做為台大的學生社團,我們依然在思考及討論,對於此事我們到底是否有特別有優勢的著力點。無論如何,台大懷生社存在的原因,就是為了減少動物受害。我們每日不斷奔波的絕育工作,是減少流浪動物的重點工作,減少他們的出現,就能減少受害者。因為其實虐待事件,每日都不斷在台灣各地發生,我們很常遇到受害動物,但是大多數狀況根本不知加害者是誰。所以目前沒有看見我們適當的著力點時,我們還是選擇繼續堅守崗位,做我們一直在做的工作。
​
李念龍案大事紀: http://goo.gl/vJUrg5
李念龍案詳細事發過程: http://www.lca.org.tw/avot/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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