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1

餵食遊蕩犬,是問題的原因,還是解方的一部分?|相信動物協會對餵食議題的完整立場

為什麼要寫這篇文章

過去幾年,「應不應該餵食遊蕩犬」這個問題,在動保與野保的論戰裡愈來愈熱。有人說餵食者是在幫助流浪狗;也有人說餵食破壞絕育效果、製造問題。每次只要這個話題浮上檯面,就引來大量情緒性的對立,卻很少有人真正把問題講清楚。

相信動物在北北基桃執行高強度絕育計畫超過十年,跟上千名餵食者有第一線的合作經驗。我們不是從旁觀者的角度在談這個問題,我們參與過各式各樣的現場。

這篇文章想做三件事:

  1. 說清楚我們的立場。
  2. 回應學者與野保方的核心批評。
  3. 解釋為什麼「禁止餵食」這個政策方向,不是解決遊蕩犬問題最有效的工具。

一、我們的立場:餵食者不是問題製造者

先說一件很多人不知道的事。

這些年跟我們並肩工作的餵食者,很多人做的事情是:在固定地點以乾淨方式餵食、主動協助我們進行絕育捕捉、發現新出現的狗主動通報、幼犬盡量送養、處理追人咬人的問題狗。他們花自己的時間和金錢,長期穩定地處理社區裡其他人不想面對的問題。

高強度絕育計畫的地毯式調查能夠做到,絕育覆蓋率能夠拉上來,原因之一就是這些人。在進行捕捉之前,往往需要數天甚至數週的前置作業,由餵食者在固定地點定時投放食物,讓犬隻建立習慣、降低戒心,捕捉才能成功。所有個體完成絕育後,如果社區出現新進個體,第一個發現並通報協會的,通常也是這些人。

缺少這個環節,計畫的人力成本會大幅增加。

這些年的餵食爭議,讓許多付出多年的餵食者心裡非常難受:他們覺得自己長期投入解決社會問題,卻被貼上「問題製造者」的標籤。

相信動物的立場很清楚:我們沒有辦法接受把這樣的人稱為問題製造者。

 

二、我們同意什麼:餵食者是一個光譜

說清楚上面這件事之後,我們也要誠實說:餵食者的樣態是一個光譜。

在光譜的一端,是上述那些願意配合絕育管理、維持乾淨餵食環境、負責任對待每一隻被餵的狗的人。

在光譜的另一端,也確實有人是把食物丟了就走、不管絕育、不管犬隻健康、不管環境整潔,製造了衛生問題、加劇了人犬衝突。

我們的立場不是護航整個光譜。我們的立場是:管理行為,不是污名化所有餵食者。

對於拒絕配合絕育、影響環境整潔的不當餵食行為,應該要有介入與規範,這一點我們沒有異議。

三、餵食會破壞絕育效果嗎?就算會,禁餵是解方嗎?

有學者提出:餵食會提高環境乘載量,增加犬隻出生率與遷入率,破壞絕育效果。這個論點在理論上有其依據,我們不迴避它。但我們的回應是:結論不應該是「禁止所有餵食」,而是「把餵食納入管理體系」。

 

第一,就算立法禁餵,現有執法資源無法落實。

遊蕩犬的問題存在了幾十年,餵食者也存在了幾十年。即使立法禁餵,全面執法在台灣根本不可能做到。這不是態度問題,是資源問題:全台現有動物保護檢查員(動檢員)人數不足 300 人,負責全台所有飼主責任、動物虐待、繁殖業者、棄養、遊蕩犬民怨等業務。這個人力缺口,是農業部和地方動保機關都清楚的事實。

國際同伴動物管理聯盟(ICAM)在其關於食物資源管理的立場文件中也明確指出:禁止餵食的政策傾向於失敗,因為餵食者會強力捍衛自己的行為,反而製造更多社區衝突。ICAM 支持的方向,是將餵食行為規範化,並與絕育計畫配套執行。這正是相信動物十年來實際在做的事。

 

第二,餵食者「在管理體系內」與「在體系外」,結果截然不同。

把餵食者推向法律對立面,等同於切斷第一線的在地情報網。一個處於法律責任陰影下的餵食者,不會配合絕育、不會通報新進個體、不會提供犬隻情報。把最熟悉現場的人從管理體系裡排除,絕育計畫只會更難執行。

有人會進一步問:絕育完成之後,為什麼還需要繼續餵食?這個問題問得合理。答案是:「絕育完成」不是一個終點,而是需要持續維護的狀態。一個社區的犬隻組成不是靜止的,舊的個體死亡、新的個體遷入、有主犬被棄養流出。如果絕育後失去在地情報網,協會就失去了第一時間發現新進個體的能力;發現晚了,新個體在未絕育的狀態下繁殖,前面的工作成果就會被侵蝕。餵食者在絕育後的角色,從「捕捉協助」轉變為「持續監控」。這個監控功能之所以無法由外部巡視員替代,是因為餵食者長期在場、熟悉每一隻個體、與社區居民有信任關係,這是定期派人巡視做不到的。

餵食的問題,最終會隨著遊蕩犬族群的真正下降而自然解決。台北市已有許多長期餵養人,在所負責的區域完成絕育、犬隻逐漸凋零後,自然從每日定點餵食的生活裡退休。不是因為被禁止,而是因為那裡已經沒有需要照顧的狗了。這才是我們所理解的「餵食問題的終點」,也是我們努力的方向。在這個終點到來之前,切斷這個管理工具,只會讓族群管理的工作更難完成。

 

第三,食物影響存活率,但解方不是禁餵,而是溯源。

在展開這一點之前,有一個前提需要說明:台灣目前引用最多的相關學術文獻,研究對象絕大多數是貓,而非犬。貓與犬在社會行為、活動範圍與族群動態上有顯著差異,直接把貓的研究結論類推到犬的管理政策,在科學上需要更謹慎。

餵食確實可能提高環境乘載量,讓犬隻存活率與族群密度上升,這個機制在理論上成立。但即使接受這個前提,政策結論也不應該是禁止餵食,而是必須同時問一個更根本的問題:遊蕩犬族群的補充來源究竟是什麼?

我們對北台灣飼主的大規模調查顯示,45% 的戶外養犬飼主視狗為工具、52% 曾讓自家狗繁殖。我們的高強度絕育計畫,絕育的犬隻有六成以上都是家犬。這顯示,這些管理不足的家犬,無論是放養、被棄養、或自行流出的,是遊蕩犬族群強而有力的補充來源。

換句話說,就算今天完全禁止餵食、壓低了在地野犬族群的存活率,只要管理不足的家犬持續補充進來,遊蕩犬的總量就不會真正下降。

四、「餵養人視同飼主」的立法問題

2026 年 1 月,立法院審議動保法修正案時,提案將「禁止餵食遊蕩動物」及「餵養人視同飼主」納入法條,引發動保界大規模反彈,最終修法未能在該會期完成。

我們理解「既然你在餵,就要負責任」這個主張之所以受到支持,因為對許多人而言,照顧行為與責任本來就應該有所連結。

然而,許多餵食者並不是造成遊蕩犬出現的人,而是在遊蕩犬已經存在的情況下,投入時間與資源協助管理的人。他們長期參與的是問題的處理,而非問題的形成。

因此我們認為,是否提供食物,並不足以直接推導出飼主管領關係,更不應將一般飼主應負擔的法律責任,直接轉嫁到所有餵食者身上。

也如同前面提及的,目前台灣的動保執法資源已經無法滿足現有業務:等同於即使立法,也難以落實。 在這個前提下,更值得討論的是:有限的執法能量,應該優先投入製造問題的源頭,還是投入末端的餵食管理?

我們不是說餵食行為永遠不需要規範。我們的立場是:在飼主責任尚未被有效執法、絕育覆蓋率尚未達到管理目標之前,不宜把稀缺的執法資源與立法能量,優先投入餵食管理。

 

五、相信動物的實際做法

說了這麼多,我們在現場實際是怎麼做的?

在高強度絕育計畫的架構裡,餵食者的角色是這樣被整合的:

  • 前期調查:由熟悉在地的餵食者提供犬隻出沒情報,協助完成社區犬隻數量普查
  • 捕捉配合:捕捉前的習性調整,需要餵食者在特定地點持續數天至數週提供食物
  • 後期監控:所有個體完成絕育後,由餵食者持續監控社區是否出現新進個體並通報
  • 個體管理:協助識別有攻擊行為的問題個體,或需要醫療介入的個體

ICAM 在其文件中描述負責任餵食的運作方式時指出,這些餵食點「不只是餵食站,同時也是進行絕育、疫苗接種、寄生蟲控制,以及持續監控健康狀況和新進未絕育個體的機會」。這段描述,與相信動物十年來的實際做法高度吻合。

北北基桃幼犬入所量超過十年減少 88% 以上、新北市戶外犬數量七年減少 48% 的數據,背後就有這些人的貢獻。

這不是我們在「保護」餵食者,而是我們在描述高強度絕育計畫成功的真實原因。

 

結語

「要不要餵食遊蕩犬」這個問題,不應該被簡化成「動保vs.野保」的陣營戰。

真正的問題是:在現實的執法資源、社會條件和科學證據下,什麼樣的政策組合,能最有效地讓遊蕩犬族群下降,同時保護野生動物、維護公共安全?

相信動物的答案,是以系統性高強度絕育為核心,把現場的餵食者整合進管理架構,同時優先對戶外管理不足的家犬飼主落實法律責任。這個答案不是完美的,但它是我們用十年實際數據支撐的選擇。

如果你對我們的立場有疑問或異議,我們歡迎對話。